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氏秋姮表示,落实政府总理的指示,近期,越南外交部和驻外机构已积极主动谈判,加快与各国和地区的疫苗护照互认谈判进程。
截至2022年3月17日,越南已同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白俄罗斯、印度、柬埔寨、 菲律宾、 曼迪夫、 巴勒斯坦、 土耳其、 阿拉伯国、 斯里兰卡、 新西兰、 新加坡, 圣卢西亚和韩民等17个国家达成疫苗护照互认协议。
上述国家入境越南和从越南前往上述国家的疫苗护照持有者可以采取与已完成疫苗接种的本地人相同的医疗措施。互认范围包括在接收国使用本文件时可免办领事认证。此外,截至目前,越南仍暂时承认已正式向越南外交部推荐的79个国家和地区的疫苗接种证书格式。(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