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6月28日,越南新农村建设国家目标计划中央指导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在河内联合举办新农村建设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部署会议。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副总理王廷惠出席。
据新农村建设国家目标计划中央指导委员会的报告,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965个乡达到新农村标准,占全国乡村总数的22%,同比增长5%;23个县级单位被公认达到新农村标准,比2015年同期增加了8个。全国23个县被承认达到新农村建设标准,目前10个县正完善档案并递交政府总理审议批准。2016年全国预计将筹集资金263.12万多亿越盾来实现新农村建设计划。
王廷惠副总理要求,7月份,计划与投资部需对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进行审核,气候完善国家标准一览并递交政府批准。此外,需健全从中央到地方指导委员会,特别彻底解决基建和新农村建设中的呆账问题。
据指导委员会称,越南力争今年底有25%的乡和30至35个县级单位达到新农村标准。目前,全国共筹集263万亿越盾资金用于开展新农村建设,其中国家出资7.3万亿盾。
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部长高德发已要求各地方加快2016年计划目标落实进度。此外,还需集中完善各乡,特别是贫困、特困乡的必要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按照价值链推动生产发展,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和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与此同时采取政策措施来改善农村环境等。(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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