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共中央政治局36号决议指出,保护旅居海外的越南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展现国家对公民的责任,有助于提高国家在国际社会上的政治地位和威望,同时鼓励海外越南人和越侨为建国卫国事业作出更多贡献。在第29届越南外交会议期间,越通社记者就海外公民保护工作对部分越南驻外大使进行采访。
回答记者关于渔民保护工作的提问时,越南驻印尼大使黄英俊强调,保护越南渔民合法权益是大使馆的责任和任务。在越南渔民被印尼方面关押等情况下,越南驻印尼大使馆以高度的责任心立即采取所有措施保护越南渔民的合法权益。
越南驻马来西亚大使范高峰表示,需要保护的越南人可分为旅马的越南公民和赴马旅游、就业、务工、学习的越南公民及在境外发生越南护照及证件遗失、被偷或被抢事件和国外遇险的越南公民以及在马来西亚有违法行为、非法务工的越南公民或非法捕捞的越南渔民等不同对象,因此越南大使馆采取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力争最大限度保护越南公民的合法权益。
越南驻澳大利亚大使梁青毅表示,目前,旅澳越南人超过30万名,因此公民保护工作成为越南大使馆的重点任务。大使馆一直竭尽全力保护越南侨胞和大学生。越南大使馆还为在澳大利亚投资兴业的越资企业创造便利条件。此外,大使馆也为越南侨胞或越南裔澳洲人回国探亲办理签证提供便利等。
有关海外越南公民事务的工作,特别是公民领事保护工作一直得到越南党和政府的关注,越南将该工作视为战略任务,旨在汇聚民族大团结的综合力量,致力实现“民富、国强、民主、公正、文明”目标。(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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