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为打击非法、不报告和无管制捕捞做出不懈努力

欧洲理事会(EC)于2017年10月23日对进入欧洲市场的越南水产品发出“黄牌警告”。为了撤除该黄牌警告,为越南水产品对欧盟的出口活动提供便利,近年来,越南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和渔业团体组织一直大力采取措施,遏制、防止和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IUU)的渔业捕捞行为。

非法、不报告和不受管制的捕捞包括所有违反渔业法律法规或在法律管辖范围之外发生的捕捞活动。因政策法律制定、宣传教育和提高人民意识等工作中的不足,越南受到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捞的影响。2017年10月,欧洲委员会对越南水产捕捞出示“黄牌警告”,直接对越南海产品出口活动造成不利。

充分意识到“黄牌警告”所造成的负面影响,越南已尽快出台多项措施,为打击非法、不报告和无管制捕捞做出不懈努力。

首先,越南已颁发多项重要的法律文件,为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捞创建了法律框架。2017年11月21日,越南国会已通过2017年《水产法》,该法第60条已列出被视为非法捕鱼的14种行为。自2017年越南政府总理早就颁发关于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捞的各项指导文件;2019年成立防控非法捕鱼国家指导委员会。

对于海上活动及沿海地方渔民、渔船管理工作,各部委行业和地方已开展多项海上非法捕鱼行为调查、研究及控制的措施,加大对渔船船主和渔民的宣传力度,经常进行监察,以确保非法捕鱼防控工作有效展开。此外,为了严把捕捞海产品源头关,各地方已建立并完善渔业数据库,集合渔船信息、捕捞许可证、捕捞日程及到岸产量等多种数据。

在对外方面,越南已参与《联合国鱼类种群协定》及联合国粮农组织的《港口国措施协定》;与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进行合作,对向越南进口然后再向各国出口的非法捕捞水产原料、产品和渔船进行监察。越南已多次就越南落实欧洲委员会关于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捞所提出的各项建议与欧洲委员会进行谈判和对话。

上述措施已取得初步成效。自2018年年初至今,越南已杜绝了渔船在太平洋各国海域和岛屿的违法行为。虽然越南渔船在地区各国海域的违规现状仍然存在,但2020年第一季度违法起数同比下降。上述成果体现了越南为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捞所做出的不懈努力;同时为有效落实欧洲委员会的各项建议夯实基础,力争尽早使欧盟取消对越南水产的黄牌警告及实现海产品可持续捕捞的长期目标,符合于越共第十二届八中全会颁发关于《至2030年,展望2045年越南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决议。(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