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继续完善反腐机制 有效杜绝贪污腐败

21日上午,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主任阮富仲主持召开指导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对2018年工作结果进行评价并提出2019年核心任务。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继续完善反腐机制 有效杜绝贪污腐败 ảnh 1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主任阮富仲在会议上发言。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 ——21日上午,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主任阮富仲主持召开指导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对2018年工作结果进行评价并提出2019年核心任务。
会议上,指导委员会成员一致认为,任期初至今,尤其是2018年,反腐工作不断强化并取得新成效。反腐败体制和法律制定工作取得重要进展,逐步完善预防机制,有效杜绝贪污腐败。
越共中央、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已颁布多项决议、指示和规定来加强整党建党工作,防止贪污腐败、思想蜕化、“自我演变”和“自我转变”等工作。
国会和政府已颁布多项法律文件来完善经济社会、预防和打击腐败的机制。任期初至今,国会已通过45项法律法令和46项决议。政府已颁布511项议定、413项决议和160项决定,有助于提高国家对社会生活各领域的管理效果,为预防和打击消极腐败现象做出贡献。
贪腐和经济有关的案件检查、监察、审计、调查、起诉和审理工作有序展开,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加强党和国家机构内的纪律,强调党和国家坚决打击腐败的决心。
中央检查委员会已扩大检查对象和范围,扩大到县级和基层党委,严格处理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党组织和党员,现任和退休领导干部也不例外。
2018年,各级检查委员会已对涉嫌贪污腐败,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650名党员给予纪律处分;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和中央检查委员会已对由中央管理的38名党员干部给予纪律处分。越共十二大任期初至今,已对由中央管理的60多名干部给予纪律处分。
监察和审计机关已努力行使好其职责,发现许多错误,建议处理许多组织和个人,为国家收回财产。
关于由指导委员会指导调查的案件,任期初至今已对36起和涉案人员498名开庭初审,涉案领域为经济、银行、滥用职权等。2018年已结束对23起、220名涉案人员的调查,同比增长43.75%;对20起、251名涉案人员进行起诉,同比增长66.7%;对23起和304名涉案人员进行初审等,其中包括10起特大案件。
预防和打击腐败工作已成为大趋势,打击贪污腐败现象取得显著成效,巩固了人民对党的信心,为整党建党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阮富仲指出,在2019年和未来的时间里,国家革新与发展事业将继续走向深入。反贪反腐斗争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因此不能以所取得的成绩而感到自满,必须继续努力。阮富仲强调了未来时间需要开展的核心任务。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继续完善反腐机制 有效杜绝贪污腐败 ảnh 2 会议场景。图自越通社

具体的是,继续指导加快有关经济社会管理和反贪反腐工作管理机制完善工作,有效杜绝贪污腐败;研究制定有关反贪反腐工作的主张和方向,服务于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起草工作,与此同时指导有效展开党、国家关于反贪反腐的规定等。

指导委员会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将引起舆论关注的发生腐败现象的领域作为着力点,指导加快腐败案件处理进度,加大新案件查处力度等。

2019年,在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结束对21起案件调查工作,对22起案件进行追诉,对27起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对10起案件进行二审宣判,并结束对43起案件进行的审理;克服财产鉴定、财产收回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查处许多经济腐败案件并追回经济损失,加大基层反贪反腐力度,有效杜绝“微腐败”现象,继续发挥民选机构、祖国阵线、社会政治组织、人民、新闻媒体在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

会议上,指导委员会对2018年由该指导委员会跟踪指导的案件处理工作报告,各大经济案起诉、调查、追诉、审理的检查监督实施五年工作报告等提出意见。(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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