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委员会同意王廷惠同志辞去各职务

2024年4月26日,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在越共中央总部召开会议,对干部工作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越共中央委员会同意王廷惠同志辞去各职务 ảnh 1越共中央委员会同意王廷惠同志辞去各职务 。 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2024年4月26日,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在越共中央总部召开会议,对干部工作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越共中央委员会审议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第十五届国会主席王廷惠辞去各职务,退出工作一事。

王廷惠同志是党和国家主要领导干部,接受基本培训和从基层成长;被分工担任党和国家许多重要领导职务。然而,据中央检查委员会和各职能机关的报告,王廷惠同志违反了“党员行为禁令”、“干部党员模范表率作用规定”,根据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承担负责人的责任,尤其是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委员的模范责任。王廷惠违规行为和缺点引起了不良舆论,影响了党、国家和王廷惠同志个人的声誉。王廷惠同志深知自己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责任,提出辞去职务、退出工作的申请。

根据党和国家现行规定,考虑到王廷惠同志的意愿,党中央同意王廷惠同志辞去越共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2021-2026年任期第十五届越南国会主席等职务。

越共中央决定对原越南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原广义省委书记黎曰字给予处分。

黎曰字在政治思想、道德、生活方式等方面出现衰退现象, 违反越南共产党党员行为禁令,未能发挥党员模范表率作用,收受贿赂,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引起舆论不满,对党组织和政府的声誉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
根据其违纪违法行为的内容、性质、程度、后果和原因;根据党对违纪违规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处分规定,越共中央委员会决定给予黎曰字开除党籍处分。(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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