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 ——5月21日在河内,越共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召开会议。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指导委员会副主任陈国旺主持会议。
会议对越共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第15次会议召开以来,各案件跟踪指导工作进展提出了意见。
会议对有关部门加强指导,认真落实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主任阮富仲在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所做出的结论给予充分肯定。
近期,中央和地方政府诉讼机构共对4起案件进行起诉,恢复调查4起案件,结束调查2起,涉案人员7人;对5起案件发出起诉书,涉案人员15人;初审案件5起,涉案人员12人;复审案件4
起,涉案人员109人;结案14起等。此外,政府监察总署已对太原钢铁公司二期扩产项目和越南船舶工业总公司(Vinashin)预付资金和重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作了监督检查结论。
中央检查委员会已调查并建议处置涉及腐败的许多高官,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与高度评价。
关于未来的工作任务,会议建议各级部委、党组织继续加强工作指导,大力促进反腐败斗争工作,按期完成案件调查、起诉、审判程序,力争2019年底前结束对28起案件的调查,对24起案件进行起诉,初审29起,复审7起,结案36起。尤其是重点调查、起诉并审理8起大案,包括越南社会保险公司发生的“故意违反国家关于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案件;移动通讯总公司(Mobifone)发生的“行贿、受贿,违反公共投资资金管理使用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案件,富寿省石油化工与生物燃料公司(PVB)发生的“违反建筑工程投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案件;南方银行发生的“违反银行活动和与银行活动有关的其他活动的规定”等案件。
会议对贪腐刑事案件中财产收回检查报告、关于将三起案件纳入委员会跟踪指导的案件的决定等提出意见。(越通社-VNA)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