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27日,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主持召开了中央书记处会议。
会议已对中央检查委员会于2018年11月21日递交关于审议对涉嫌Mobifone电信总公司收购全球视听股份公司(AVG)95%股权项目的原越共中央委员、原计划与投资部党组书记、原计划与投资部部长裴光荣给予纪律处分的第149号呈文进行审议。
书记处认为:裴光荣在担任计划与投资部党组书记、计划与投资部部长职务期间已失职,在计划投资部于2015年11月24日递交政府总理建议批准项目投资主张的第721号文件上签名。其后,在项目发生异常信息传出后,裴光荣已发出文件要求停止实施项目,但那时信息传媒部已决定批准实施项目。裴光荣已认真反省自己的错误和缺点,并接受纪律形式。有关机关已进行审议,确定裴光荣的违纪行为和错误,认为需按照党的规定,对裴光荣给予纪律处分。
根据中央政治局于2017年12月15日颁布关于对违纪违规党员和党组织进行纪律处分的第102号规定,审议裴光荣违规违法程度、其造成的后果、他工作过程和他对党和国家的贡献,中央书记处决定对裴光荣给予公开谴责纪律处分。(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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