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成立近50年来,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已经成为区域重要合作组织,在亚太地区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此过程中,东盟各合作机制体制逐步健全,其中2015年低建成的东盟共同体被视为东盟发展进程中的亮点。
东盟于1967年在泰国曼谷成立,从当初的5个创始成员国,东盟已扩大到现在的十国,包括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
东盟共同体建立是地区国家的迫切需求,旨在抓住新机遇,应对共同挑战,诸如种族冲突、毒品贩卖、武器走私、跨境组织犯罪、领土主权等非传统安全问题。在经济方面,金融危机爆发风险日趋加大,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不如期待,若不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东盟国家可进入经济停滞、政治地位失去的陷阱。充分意识到这一点,菲律宾前总统格洛丽亚·阿罗约(Gloria Arroyo)曾强调,在一个安全面临危机、经济隐藏不确定性因素的世界,若不并肩协作,东南亚国家不能实现和平与繁荣发展。
1997年12月,在东盟成立30周年之际,东盟国家领导签署《2020年东盟愿景》,提出将东盟建设成为一个和谐与紧密关联的共同体。1998年12月,第六届东盟首脑会议在河内召开,会议通过《河内行动计划》(HPA),提出促进东盟在政治安全、经济、文化社会、对外等领域的合作。
2003年10月,东盟首脑会议发表《东盟协调一致第二宣言》,提出2020年建成以安全共同体(ASC)、经济东筒体(AEC)和社会文化共同体(ASCC)为三大支柱的东盟共同体的目标;同时强调东盟将继续扩大对外合作,致力于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与互利合作。其后,东盟提出《万象行动计划》(VAP)(2004-2010年)和建设东盟共同体三大支柱的各项行动计划。其中实施《东盟一体化倡议》(IAI),旨在缩小东盟成员国之间的发展差距是落实该行动计划中的主要内容之一。
2007年第12届东盟峰会决定将共同体建设提前到2015年。2007年签署的《东盟宪章》赋予东盟法人地位,明确了东盟的组织机制和法律框架。
2009年2月举行的第十四届东盟峰会通过了《东盟共同体建设路线图》和推出东盟三大支柱建设各总体计划,以及2008-2015年第二期东盟一体化倡议计划。这是实现2015年建成东盟共同体目标的指南针。
东盟共同体是东盟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2015年12月31日不是东盟的目的地,而是东盟新发展阶段的起点。在此基础上,东盟成员国已制定《东盟共同体2015年后发展愿景》(2016-2025年)。目前,东盟已经成立高级专责工作组,尽量在年底前完成《东盟共同体2015年后发展愿景草案》,以力争在今年本月提交第27届东盟首脑会议审议通过。(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