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自7月9日零时起实施社交距离措施

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成峰,胡志明市自7月9日零时起按照政府总理第16号指示实施为期15天的社交距离措施。

根据上述指示,胡志明市市民必须严格遵守隔离规定,其中要求,除了外出购买食品、药品等生活必需品、紧急就医、必需品生产和服务公司员工出门上班等必要情况之外,民众需待在家里;严格实行与其他人保持至少两米以上距离, 公共场所、办公室、学校、医院范围外不要聚集两人以上。

关于货物供应问题,阮成峰强调,胡志明市有足够的货物满足消费市场和人民的需求。胡志明市政府要求暂停公共运输活动,网上打车服务和传统摩的,同时指导该市卫生局展开收治1万-2万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计划。(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