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1月6日,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二次特别会议在河内国会大厦进入第二工作日。
上午,国会代表就《2021至2030年和远景展望至2050年国家总体规划》;第十五届国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疫情防控政策的第30号决议(30/2021/QH15)规定实施情况的评估;建议将第30/2021/QH15号决议规定继续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分政策和继续准许使用自2023年1月1日起到期但未依照《药品管理法》规定延期的《药品及药材注册证》决议列入国会的决议等分组讨论。
下午,国会代表在会堂就有关《疾病诊疗法》(修正案)存在不同意见进行讨论。
讨论结束后,卫生部部长陶红兰就国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进一步说明和解答。
1月7日星期六,国会代表在会堂就《2021至2030年和远景展望至2050年国家总体规划》进行讨论。
下午,国会在会堂就《2021至2030年和远景展望至2050年国家总体规划》;第十五届国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疫情防控政策的第30号决议(30/2021/QH15)规定实施情况的评估;建议将第30/2021/QH15号决议规定继续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分政策和继续准许使用自2023年1月1日起到期但未依照《药品管理法》规定延期的《药品及药材注册证》决议列入国会的决议等进行讨论
其后,国会就调整2022年各地转贷资金计划,外国无偿援助资金补充2021年国家财政预算(经常性支出),调整 2021 年税务总局和海关总局未使用的经费预算等分组讨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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