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安江——越南安江省人民法院3月7日以“故意杀人罪”和“非法储存和使用军用枪支罪”开庭审理柬埔寨内政部移民局Phnom Denn国际口岸公安队副队长Lay Bun Thy(53岁)中校。
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Lay Bun Thy 20年有期徒刑,以“非法储存和使用军用枪支罪”判处Lay Bun Thy 5年有期徒刑,合并执行25年有期徒刑。
此外,被告人要赔偿丧葬费和精神抚慰金,赔偿金共计2.42亿越盾(约合11523美元 ),另外要抚养被害者孩子到满18岁。之前Lay Bun Thy已索赔1.5亿越盾。
根据起诉书,2016年7月16日18时许,Lay Bun Thy同一些越南朋友到安江省靖边县一个啤酒馆喝啤酒,在此地他与越南籍范文光、黎文得等人发生矛盾。Lay Bun Thy回家拿出一把K59枪支来向范文光等人开枪, 致使黎文得死亡和范文光受重伤。
案发之后,Lay Bun Thy回家躲避,7月17日5时30分到靖边县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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