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7月31日,政府总理签发了有关向在林同省保禄山口山体滑坡事故中执行任务时牺牲的三名烈士追授“祖国记功”证书的第900号决定(900/QĐ-TTg )。
决定中指出,按照越南劳动荣军与社会部长于2023年7月31日提交的第51号呈文中的建议,政府总理决定向三名烈士追授“祖国记功”证书,包括:
阮克常烈士,人民公安中校(籍贯:海阳省南策县;林同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处中级警员)。
黎光成烈士,人民公安少校(籍贯:广治省赵丰县;林同省警察厅交通警察处警官)。
黎映创烈士,人民公安大尉(籍贯:河静省石河县,林同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处警官)。
此前,7月31日下午,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长、人民公安战友情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苏林大将签发了一项决定,为上述三名交警的家属各发放抚恤金1亿越盾(折合人民币3.08万元),为林同省公安厅义务警员范玉英的家人提供5000万越盾(折合人民币1.54万元)的援助。
此前,7月30日15时许,林同省保禄山口发生一场严重的山体滑坡事故,造成林同省公安厅交警处的交警站以及4人被掩埋。
在经过多个小时不间断搜救后,搜救人员已找到4人的遗体。(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