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新加坡——5月27日,6名孟加拉国人被指控为在新加坡的恐怖活动提供资金,成为依据新加坡反恐法被指控该罪名的首批犯罪嫌疑人。
据新加坡警方透露,上述不法分子是于2016年4月因违背国内安全法而被逮捕的8名孟加拉国籍人中的6人。
该犯罪团伙自称为在孟加拉国的伊斯兰国,由拉赫曼·米赞诺(RahmanMizanur)于今年3月成立,其为被指控的6人之一。
经过调查过程,上述6人正式被指控为恐怖目的行为提供和筹集财产的罪名。其中两人被指控具有服务恐怖行为的财产。
警方透露,新政府将采取强硬措施来应对提供、筹集和具有为恐怖主义提供财产服务的任何人。(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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