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总理刚签发了有关修改、补充政府总理先前签发的第02/2016/QĐ-TTg号决定的部分条款中有关公布疫情发生和公布彻底消灭传染疾病的第07/2020/QĐ-TTg号决定。
据此,在传染病平均潜伏期和未发现新增感染病例时间的规定目录中补充新冠肺炎病毒平均潜伏期和未发现新增感染病例时间作为公布彻底消灭疫情的基础,另附政府总理签发的第02/2016/QĐ-TTg号决定。
具体的是,新冠肺炎疫情属于A组,潜伏期平均时间为14天,未发现新增感染病例为28天(从最近的病例在医疗机构隔离之日算起)。
COVID-19是由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疾病,首个病例于2019年12月在中国湖北省武汉市发现。2020年1月31日,世界卫生组织正式宣布将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
截止2020年2月26日,越南16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全部治愈出院。目前,疑似病例需要隔离诊治的病例为31例;曾与确诊病例有过密切接触需要隔离观察的人数为5675人。近14天以来,越南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目前,清化和庆和两省已具备足够条件公布彻底消灭疫情。
然而,针对世界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复杂多变的状态,越南卫生部认为,今后这段时间越南有可能再有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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