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卫生部刚发布文件,答复文化体育旅游部关于就在新常态下恢复旅游活动方案(草案)征求意见一事。其中表示,在新常态下恢复旅游活动工作需根据每个地方的疫情风险级别。
卫生部建议文化体育旅游部考虑对草案中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卫生部认为,在新常态下恢复旅游活动需根据每个向游客提供住宿、参观旅游、休闲和娱乐服务的地方和地区疫情风险等级评估结果,同时各地方需制定恢复旅游活动中可发生有关疫情的情况的方案,确保游客和社区的绝对安全。
该方案的内容需明确地方、旅游住宿服务单位,特别是游客个人在监督、管理和实施疫情防控措施中的责任。特别关注旅客入境前几天(已接种疫苗的游客为3天,未完成全程接种或未接种疫苗的游客为7天)的检测、健康申报和实施防疫5套件等的监察和监督工作。
关于入境越南游客实施防疫措施的要求,卫生部已分成几个小组:
12岁以上游客:需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最后一剂次接种时间距入境时间至少14天并不超过6个月(须持有越南承认的疫苗接种证书或疫苗护照证明或其他合法证件);曾感染新冠病毒的游客需持有新冠病毒RT-PCR检测结果阳性证明或新冠病毒治愈证明,有效期不超过入境时间前6个月)。
65岁以上、孕妇、患有基础疾病等疫情高风险人群限制出游,另行通知。严格遵守入境越南前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的要求。持有入境前72个小时并由实施检测国家职能机构签发的新冠病毒RT- PCR/RT-LAMP检测阴性证明。入境前必须进行健康申报,在越南期间需采用PC-COVID应用进行健康申报。
在口岸,若出现新冠肺炎症状立即报告口岸卫生单位并按照规定采取隔离措施,并严格落实各乡防疫措施。
对于12岁以下游客(儿童):入境越南时不需要持有疫苗接种证书。若儿童已接种疫苗或曾感染新冠病毒,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并进行新冠病毒检测。未接种或未完成疫苗全程接种的儿童在入境前24个小时不许离开居住地,24个小时后,在7天内,若需要可出门但每天需进行快速或PCR检测,继续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截至10天为止。
2岁以下儿童(未接种或已感染新冠病毒)不需要进行检测并能根父母和亲人参加各项旅游活动,继续进行健康贯彻和实施各项防疫 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