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3月10日,越南卫生部常务副部长、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委员会副主任阮青龙已签发致全国各省和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关于加强在医疗场所进行新冠肺炎感染患者筛检、分类和隔离工作的第1138号文件。
文件中指出,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在地区和世界形势日益复杂严峻的背景下,特别是在越南目前已出现感染源和多例确诊感染新病例后,今后将会有疑似感染病例到医疗场所检查和治疗。为了确保患者的筛检、分类、隔离和管理工作有效进行,卫生部已颁发多项具体的指导和引导文件。
然而,有部分医疗场所未严格遵守,使得未得到隔离和未及时管理的现象发生。因此,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委员会要求各省、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认真并继续指导各医疗场所按照卫生部的指导文件对新冠肺炎感染患者进行筛查、分类、隔离和管理工作。
各省市应加大对医疗场所患者的筛检、分类、隔离和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力度。同时对不认真执行上述规定的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处理。
职能机关应在地方新闻媒体机构加大向人民群众进行宣传工作的力度,让群众到医疗场所看治病时主动遵守筛查、分类规定;提供热线电话或其他联络方式,让患者出现临床症状和有关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因素时联系注册看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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