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越南婴儿主犯被中国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经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16日依法对“6·8”特大跨国拐卖婴儿案外籍女主犯黄清恒执行死刑。
拐卖越南婴儿主犯被中国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ảnh 1女主犯黄清恒被判处死刑(图片来源:新华社)

越通社河内——经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16日依法对“6·8”特大跨国拐卖婴儿案外籍女主犯黄清恒执行死刑。

自称1982年2月2日出生的黄清恒,住在越南,国籍不明。法院判决书指出,自2010年起,黄清恒在得知广东揭阳等地少数家庭有收养婴儿的愿望后,产生了从越南组织婴儿到广东省揭阳市出卖,或组织越南籍孕妇到中国待产,分娩后再将婴儿卖出的犯意。

2010年期间,黄清恒经与黄曼丽共谋,两人开始共同实施拐卖婴儿的犯罪行为。2011年,黄清恒、黄曼丽与阮氏军相识后又与其共谋达成拐卖婴幼儿的合意,并逐渐发展20余人形成一个拐卖儿童的犯罪团伙,共同参与犯罪,开始从越南经广西东兴市向中国广东省揭阳市、汕头市等地接送、中转、贩卖儿童,或组织越南籍孕妇到中国待产,产后再将婴儿卖出。

从2010年至案发,该团伙共出卖儿童20余名,其中,中国警方解救出11名涉案儿童,被解救的婴儿中越南籍的10名,最小的只有10天左右,最大的7个月左右,多数患有肺炎等疾病。被解救的越南籍婴儿已由中方正式移交给越方。目前,他们已被送回国。(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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