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21日,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提问:越南对菲律宾出台所谓“海洋区域法”和“群岛海道法”,以及中国公布东海部分岛礁和海底地理实体的标准名称一事有何反应?
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表示:越南一再申明,本国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历史证据来证明越南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拥有符合国际法的主权,以及拥有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定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
越南尊重沿海国家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颁布内部海洋法律法规的权利。同时,建议各国应充分尊重越南对长沙群岛的主权以及越南在符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基础上确立越南对海域的权利。
越南一贯主张是坚持、坚决通过符合国际法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措施,行驶本国对长沙群岛的主权,以及 本国海域的主权、主权权利、管辖权和合法利益。越南愿与各方一道,根据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和分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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