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槟椥省——6月6日,槟椥省人民法院以“制作、储藏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宣传品”罪名对39岁的被告人阮玉映(槟椥省平大县平大市)开庭审理。法院对阮玉映判处有期徒刑6年。
根据起诉书,自2019年3月至8月,槟椥省信息与传媒厅发现阮玉映使用电子邮箱、社交网传播有关煽动分裂国家、歪曲和诋毁国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规的言论和信息。阮玉映还煽动人民参加2018年6月和9月2日的示威游行活动。
阮玉映及其他犯罪嫌疑人向240万人传播诽谤国家的信息。职能机关已收缴证明阮玉映犯罪行为的许多材料和赃物。
阮玉映已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并诚恳地承认自己所犯的错误,其承认社交网上的信息和资料是他自己造谣的且歪曲事实的。阮玉映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
审判委员会认为,阮玉映已经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性质,明确表示认罪、悔罪,因此法院已宣判阮玉映有期徒刑6年和缓刑5年。(越通社-VNA)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