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国际劳工组织(ILO)已对越南与欧盟于6月30日在河内签署《越南与欧盟自由贸易协定》表示祝贺。
ILO驻越南首席代表李昌徽(Chang Hee Lee)在贺信中表示,越南与欧盟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是证明可通过尊重和实施该组织1998年《国际劳工组织工作中的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中各项原则的承诺来实现各项自贸协定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平衡的最好例子。
1998年《宣言》要求187个成员国家尊重和促进结社自由,承认雇员与雇主之间的集体谈判及外国,消除一切形式的强迫或强制性劳动,消除童工现象和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等。
这些普遍权利被列入ILO 8个基本公约之中,据此越南已批准8个公约中的6个。近期,越南国会已批准加入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98 《组织权利和集体谈判权利原则的实施公约》。这一举将有助于推进越南各工作场所的集体谈判,为各方带来利益。
李昌徽对越南在满足快速变化的劳动力市场各挑战和履行各项承诺中取得重要进展感到高兴。他同时再次强调,ILO承诺援助政府、代表雇主和雇员的各组织实施劳动法和劳动关系改革。(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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