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通过免去部分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议

4月6日,在国会主席王廷惠的引导下,第十四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继续开展人事任免工作。
国会通过免去部分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议 ảnh 1国会代表表决通过免去部分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议  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4月6日,在国会主席王廷惠的引导下,第十四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继续开展人事任免工作。

国会常务副主席陈青敏向国会汇报了国会常务委员会分团讨论结果和国会代表对免去部分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秘书长、审计署审计长等职务的意见建议汇总梳理报告。

国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检票组公布了检票结果后,国会副秘书长阮长江作有关免去部分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部分国会专项委员会主任和国会秘书长、审计署审计长等职务的系列决议(草案)。

国会以高赞成率通过了这些决议。

具体的是,国会以全票(在场全部代表,占国会代表总数的93.33%)赞成通过了免去潘青平、潘春勇、阮文酉、阮幸福、陈文髓的第十四届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议。

国会以全场全票赞成通过了免去潘青平国会文化、教育、青少年与儿童委员会主任职务;潘春勇科技与环境委员会主任职务;阮文酉对外委员会主任职务。

在场全部代表表决通过了免去阮幸福国会秘书长职务。

国会通过免去胡德福国家审计署审计长职务。

国会常务委员会副主席陈青敏代表国会常务委员会提交国会常务委员会部分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其后,国会分团讨论国会常务委员会部分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提名方案。(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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