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河内市人民法院2月16日对涉嫌远洋运输一人有限公司(Vinashinlines)贪污案的四名被告人进行初审开庭审理。
法院以《贪污罪》起诉前Vinashinlines总经理陈文廉(1955年出生)、前总会计师陈文羌(1951年出生)、前销售部代理经理江金达(1980年出生),另外以《洗钱罪》起诉江金达之父江文显(1950年出生)。
根据起诉书,从2006年7月至2007年3月期间,陈文廉陆续签署多项合同,购买巴拿马的Vinashin Sumer船(合同额625万美元)、克罗地亚的Vinashin Island船(合同额595万美元)和希腊的Vinashin Phoenix船(合同额2155万美元)。在购买并将这些船只投入运营过程中,陈文廉和其同犯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总共贪污2600亿多越盾(约合1238万美元),其中陈文廉、江金达、陈文羌分别贪污31亿越盾、2550亿越盾和11万美元。
被起诉涉嫌“贪污罪”的三名被告人被拘留,而江金达被保释。据了解,越南警方2010年8月以“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与“贪污罪”等罪名起诉江金达等人,但是江金达已潜逃海外,经过5年外逃于2015年7月在新加坡落网,并被引渡遣返越南受审。
该法院预计庭审将持续4天。(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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