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12月9日,越南公安部一位领导确认,公安部调查警察局已对越南沱江油气贸易与投资股份公司经理丁孟胜(1962年出生)发出起诉决定书和拘留令,对在越南油气安装股份总公司(PVC)发生的有关“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案件进行调查。
此前,12月8日,公安部按照《刑法》第165条规定,以“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为由对原越南国家油气集团副总经济阮国庆(1960年出生)发出起诉决定书、拘留令和搜查令。
目前,公安部调查警察局和安全调查局正在对在越南国家油气集团(VNP)与大洋股份商业银行(Ocean Bank)合资中故意违反《刑法》关于经济管理的第165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违反《刑法》第280条规定滥用职权侵占财产,造成8000亿越盾的损失和在有关太平二号热电项目的越南油气安装股份总公司(PVC)故意违反国家关于经济管理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违反《刑法》第278条规定贪污财产等两起特大经济案件进行扩大调查。(越通社-VNA)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