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信息获取权与新闻自由权学术研讨会在河内举行

隶属于越南科学技术联合会的公共教育媒体中心(MEC)2月25日在河内举行“公民信息获取权与媒体自由权”学术研讨会。
公民信息获取权与新闻自由权学术研讨会在河内举行 ảnh 12月25日举行的学术研讨会吸引诸多媒体记者参加(越通社:phapluatplus.vn )

越通社河内——隶属于越南科学技术联合会的公共教育媒体中心(MEC)2月25日在河内举行“公民信息获取权与媒体自由权”学术研讨会,对预计于今年3月份提交国会审议通过的《信息获取法》和《新闻法》两部法律草案相关问题深入交换意见。

研讨会上,与会代表普遍认为,这两部法律内容有诸多重叠之处,无需单独颁布,关键是信息新闻政策要公开透明。

前越南第十一届、十二届国会代表阮明说认为,信息公开工作应遵守“大力公开、保密例外”原则。世界多国《信息获取法》都规定,在损失的可能性降低的情况下,应主动公开信息。

前越南公安部调查局工作人员黄孟战表示,政府信息保密名录应随时更新。若信息没有及时得到公开将影响到公民信息获取权利。信息公开透明是十分重要的。至少国家财政预算、财政分配、公共采购、社会福利、财产申报等相关信息是须公开的。

与会代表强调了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信息的重要性。政府应及时、透明和准确发布信息。这样,谣言传闻才能减少。社交网新闻有时压倒了官方媒体的新闻。因此,积极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信息应成为中央和地方政府机关的强制性规定。

与会代表还认为,应组建一个独立仲裁组织,保障公民信息获取权;同时应制定独立判决机制,实现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确保客观、公平、公正等。(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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