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七次会议发表第二十号公报

正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的第十三届越南国会第七次会议6月12日发表第二十号公报,
正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的第十三届越南国会第七次会议6月12日发表第二十号公报,内容如下:
 
6月12日,越南国会继续进行质询和回答质询。越南国会主席阮生雄主持会议。

上午8时至9时,越南司法部部长何雄强继续回答5位国会代表的直接质询,集中于以下内容:

——国会、国会常务委员会相关法律、法令的实施细则文件的颁布缓慢或错误及其克服措施;

——民事案件执行缓慢状况及其克服措施;

——将法院活动和民事案件执行活动相结合的各种措施;

——严重腐败案件中的财产收回工作;

——法律、法令制定计划中的法案提交推迟或撤回的状况及其克服措施;

——开展落实《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的工作等。

越南司法部部长何雄强接受质询的议程结束后,国会主席阮生雄提出要求司法部部长致力解决的若干问题。

上午9时至下午15时,越南政府总监察长黄峰筝回答20位国会代表的直接质询,集中于以下内容:

——对有关预防和打击腐败行为的法律规定落实情况的监察工作;

——近期各级监察部门发现和处理腐败行为的工作;

——监察后的处理结果;

——与审判机关的协调配合工作;

——预防和打击腐败工作中的配合总结、评估、预测和提出解决措施等活动;

——参加预防和打击腐败工作各职能机构的责任;
 
——预防和打击监察部门内部腐败行为的工作;

——长期存在的信访、投诉案件处理工作:原因及克服措施;

——被告人阮德坚和同案嫌犯案件的审判结果;

——对干部财产申报活动的监督工作;
 
——政府总监察长在有关保护犯罪举报人和处理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人员的指导性文件颁布缓慢的责任;

——监察部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政府总监察长在培训监察部门干部队伍工作的责任;

在质询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和平参与解答,进一步阐明相关问题。

越南政府总监察长接受质询的议程结束后,国会主席阮生雄提出要求政府总监察长致力解决的若干问题。

下午15时至17时,越南政府副总理阮春福代表政府发言、进一步阐明质询内容的相关问题并回答10位国会代表的直接质询,集中于以下内容:

——2014年前5个月和5月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东海局势对策;
 
——促进农业与农村发展与扶助渔民等工作;

——建设高科技农业的各种措施;

——劳务和就业问题;

——毕业生的失业状况;

——保护和照顾人民健康;

——预防自然灾害和应对气候变化;

——预防和打击走私、贸易欺诈和制售假劣产品等行为;
 
——通信传媒和网络信息管理工作;

——建设独立自主的越南经济的各种措施;

——遏止犯罪行为、消除腐败现象的各种措施;

其后,越南国会主席阮生雄发表讲话,结束质询会。

越南电视台、越南之声广播电台及其他新闻媒体已向全国选民和同胞现场直播和报道了各位部长、部门负责人的质询会。

按计划,2014年6月13日星期五,上午,国会就《投资法》(修正案)、《民事案件执行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等问题进行分组讨论。

下午,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医疗保险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并就《对由国会、人民议会推选或批准的任职者进行信任投票的决议》草案(修正案)展开讨论。(越通社-VNA)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