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主席张晋创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举行会谈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的邀请,6月19日,越南国家主席张晋创和越南高级代表团已抵达中国首都北京,开始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的邀请,6月19日,越南国家主席张晋创和越南高级代表团已抵达中国首都北京,开始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

当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按照国家元首规格举行隆重仪式,欢迎张晋创主席一行。诸多中国高级领导出席欢迎仪式。

欢迎仪式结束后,越南国家主席张晋创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会谈。在友好坦诚的气氛中,双方回顾了两国近年来在各个领域的关系,就促进越中睦邻友好和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方向与措施深入交换意见,并讨论双方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

会谈上,习近平主席强调,中方十分重视张晋创主席一行此次访华,并相信此次访问将为促进两国关系、增进两党两国的互相了解、互相信任和互利共赢及两国人民 的友谊等注入新动力。习近平主席重申中方重视与越南的友好合作关系,并强调,越中两国历代领导人精心培育的传统友好合作关系是两党、两国和两国人民需要继承与发挥的无价之宝。

代表越南党、国家和人民,张晋创主席祝贺中国2012年年末已成功举行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和今年3月份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二届政协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出中国党和国家新一届领导,制定今后中国的发展大主张与方向。张晋创主席向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中国各位其他领导人转达了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的问候。张晋创主席肯定了越南党、国家和人民重视与中国睦邻友好和全面合作关系,愿与中国党、国家和人民努力推动越中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迈上新台阶的基本长期一贯政策。

关于双边关系,双方对两党两国关系近年来继续发生新进展表示满意;表示高兴并高度评价张晋创主席一行此次访华期间双方签署《越中两国政府落实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行动计划》及其他多项重要合作文件。双方一致同意进一步深化两党、两国的政治互信,加强两国高层领导的互访与接触,继续加强交流活动,有效落实两党各机关、两国各部门和各地方政府所达成的合作协议;促进两国各社会团体,尤其是年轻一代的交流,以便加强传统友谊教育,增进两国人民相互了解。双方应完善并全面发挥双边合作机制,尤其是越中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的重要作用,推动两国务实合作取得新进展。

双方一致同意加强在经济、贸易、文化、体育、旅游、医疗卫生和科技等领域的互利合作,不断丰富两国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内涵。张晋创主席建议今后双方要指导两国各部门贯彻并有效开展所签署的各项合作协议及在此次访问期间双方签署的协议;不断提高经贸合作质量,推动两国贸易稳定增长,减少越南对中国的逆差 额,力争到2015年双边贸易额达600亿美元。张晋创主席欢迎并希望中方加强投资于应用先进技术的越南基础设施建设、制造业、辅助工业等大型项目。

双方对两国国防部和职能机关在张晋创主席访华期间签署《边防合作协议》(修正案)、《陆地边界口岸管理合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文件表示欢迎,同时认为上述协议将进一步提高双方合作管理的效益,维护两国边境地区安全,为两国边民加强交流和贸易活动提供便利,致力于维护两国共同边界线的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

双方还对中越就海上问题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和对话、严格落实《关于指导解决越中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在国际法及寻找两国都能接受的长久基本措施基础上以 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妥当处理存在问题不让其影响到两国关系健康发展和两国在东海上的和平、稳定环境等问题进行坦率讨论并达成共识。

双方一致同意全面且有效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共同维护东海和平与稳定。今后双方将积极展开两国在海上低敏感领域的各项合作协议。

张晋创主席特别强调直接影响到数百万名越南渔民生活与利益的渔业问题,建议双方应加强协调,妥当处理这一问题,确保渔民的正当利益与权利。张主席建议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同中国农业部紧密合作,设立并有效利用海上渔业突发事件热线。

两位领导一致同意加强两国在联合国、世贸组织(WTO)、亚太经济合作论坛(APEC)、亚欧会议(ASEM)、东盟地区论坛(ARF)、东盟与中国高官会议、东盟与中日韩高级会议(ASEAN+3)、东亚峰会(EAS)等多边论坛上加强配合与合作,共同维护本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与繁荣。

值此之际,张晋创主席郑重地邀请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与其他高级领导人早日访问越南,习近平主席高兴接受了邀请,并表示在方便时候将对越南进行访问,同时郑重地邀请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与越南其他高级领导人在适当时候访华。

会谈后,两国元首出席了双方若干合作文件的签署仪式,具体如下:

一、越南政府与中国政府关于展开越中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行动计划。

二、两国国防部边防合作协议。

三、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同中国农业部 设立海上渔业突发事件热线的协议。

四、越南政府与中国政府签署关于中国向越南铁路通信项目提供3.2亿人民币优惠信贷款项的框架协议。

五、越南政府与中国政府在两国 互设文化中心的备忘录。

六、越中陆地边界口岸管理合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七、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和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动植物检验、检疫领域的合作协议。

八、2013-2017年阶段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和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合作计划。

九、中国 向越南宁平省煤头化肥厂项目提供总值为4500万美元的优惠信贷协议。

十、越南国家油气集团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署关于北部湾以外海域油气勘探合作协议(第四次修正案)。(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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