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5日起越南向所有国家和地区公民发放电子签证

越南政府刚发布了关于对各国家和地区公民发放电子签证;允许外国人通过电子签证出入境的国际口岸的第127号决议。

按照该决议,政府决定向所有国家和地区的公民发放电子签证。该决议还公布了允许外国人持电子签证出入境的国际口岸名单,包括航空口岸、陆地口岸和海上口岸等。

该决议自2023年8月15日开始生效,取代2020年5月25日发布的79号决议和2022年4月27日生效的60号决议。

越南对13国公民实施临时停留期限延长至45

另外,越南政府还发布了128号决议,修改2022年3月15日发布关于对部分国家公民实施免签的32号决议。第128号决议自2023年8月15日起生效。

根据第 128号决议,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丹麦、瑞典、挪威、芬兰和白俄罗斯等国公民临时居留时间提升为45天。

与2022年3月15日发布的第32号决议相比,上述国家公民临时居留时间将由15天提升至45天。(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