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海关总局力争缩短清关时间

为落实越南政府颁发的第19号决议,海关总局提出2016年将清关时间从2015年的13天(出口)和14天(进口)分别减少至10天和12天(清关时间较2015年分别减少3天(出口)和2天(进口)。
越南海关总局力争缩短清关时间 ảnh 1附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为落实越南政府颁发的第19号决议,海关总局提出2016年将清关时间从2015年的13天(出口)和14天(进口)分别减少至10天和12天(清关时间较2015年分别减少3天(出口)和2天(进口)。力争2020年前将商品清关时间分别减少至36个小时(出口)和41个小时(进口)。

据悉,海关总局已成功将越南VNACCS/VCIS电子海关系统与东盟各国电子海关系统连接,为做好东盟地区内货物通关和车辆过境管理提供服务,同时启用东盟一站式服务机制,与东盟各国努力建立起一套便捷、高效的信息互换机制。此外,海关总局还与日本、韩国、美国、欧亚经济联盟开展信息互换合作,同时落实《贸易便利化协定》(TF),为促进越南商品出口创造便利。

与此同时,海关部门还在充分采取风险管理技术和科技应用的基础上加强货物清关后检查力度。同时,引导企业遵守法律规定,及时防止各种违规行为,为促进越南商品进出口和防止税收流失等做出贡献。(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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