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与老挝加强煤炭贸易合作

为落实两国政府关于加强能源领域特别是电力和煤炭进口领域上合作与发展的指示,越南工贸部长阮鸿延于12月9日主持召开推动越老煤炭贸易合作的会议。 ​
越南与老挝加强煤炭贸易合作 ảnh 1越南工贸部长阮鸿延主持会议。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为落实两国政府关于加强能源领域特别是电力和煤炭进口领域上合作与发展的指示,越南工贸部长阮鸿延于12月9日主持召开推动越老煤炭贸易合作的会议。

阮鸿延部长在会上发表讲话时表示,根据越南与老挝之间的高层协议,越南工贸部与老挝能源矿产部签署了煤炭领域的合作谅解备忘录。这是一个重要事件,标志着两国能源合作迈入新的里程碑。

从老挝进口电力和煤炭不仅有助于促进两国经济发展,而且为实现国防安全和确能源供应充足的双重目标作出贡献。

会上,两国企业领导代表汇报了2023年电力供应和煤炭进口的情况,同时阐述了在该领域中所遇到的困难和挑战,并向工贸部提出了解决方案和建议。

具体是,在电力供应领域,阮鸿延建议,根据2023年电力供应计划,越南电力监管局同越南电力集团(EVN)合作制定季度电力供应计划。

此外,阮鸿延还要求越南石油集团(PVN)、越南电力集团、越南煤炭和矿产工业集团(TKV)以及各工厂和项目投资方做好发电机组、工程和生产线维修工作,以保障运行效率最高,避免供应中断。

另一方面,加快在2023年和2024年内所开展的项目特别是重点项目的实施进度。

对于电力生产用的煤炭和天然气供应活动,阮鸿延要求石油与煤炭司同越南电力集团、越南煤炭矿产工业集团(TKV)、越南石油集团以及相关单位按照2024年煤炭供应表进行审查、调整并制定季度供应计划。

同时,尽快谈判和签订煤炭进口和煤电厂供煤合同,确保严格落实已签订的合同。

阮鸿延建议老挝能源与矿产部、老挝驻越南大使馆代表和老挝煤炭供应商尽快向老挝政府报告并建议下调煤炭出口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降低出口越南的煤炭价格;同时协助企业对基础设施系统和煤炭仓库进行投资升级。

会议结束前,阮鸿延责成电力与可再生能源司主持并协调石油与煤炭司、电力监管司、各家集团和总公司以及相关单位尽快建议主管部门为各项天然气发电项目制定出具体的机制。

此外,还责成工贸部的专责单位按照其职责和任务以及政府和工贸部在此次会议上所作出的指示和结论开展定期检查、监督工作;按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格处理或建议上级及时处理。(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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