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四次会议公报(第10号)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四次会议11月3日在国会会堂举行全体会议。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主持会议。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四次会议公报(第10号) ảnh 1与会代表在会上发表讲话。(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四次会议11月3日在国会会堂举行全体会议。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主持会议。

上午,国会在国会副主席丛氏放的引导下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驻外代表机构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进行讨论。发表意见的国会代表共15名,进行辩论的国会代表1名,围绕以下主要内容:

——本法修改补充的必要性、范围及其调整对象;

——驻外机构成员的标准,特命全权大使的标准;

——驻外机构与出访代表团的工作协调机制;

——驻外机构总部建设投资项目管理……

政府副总理兼外长范平明对国会代表提出的若干问题作了报告和说明。

受政府总理委托,交通运输部部长阮文体阐述了《2017-2020年阶段东部北南高速公路若干路段投资兴建主张》的呈文,国会经济委员会主任武红青作了《2017-2020年阶段东部北南高速公路若干路段投资兴建主张》审核报告。

下午,国会副主席冯国显指引会议。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四次会议公报(第九号)]


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主任阮德海作了关于解答、吸收及整理《公债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的报告。国会就《公债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所存在不同意见的内容展开讨论。共17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一名国会代表进行辩论,围绕以下主要内容:

——本法适用范围,词语解释;

——公债使用与管理工作中各机关、组织及个人的任务与权限;

——公债安全指数;

——再贷款管理,政府贷款管理;

——政府分级担保体系,政府贷款担保管理制度;偿债基金;公债管理行为规范;立法技术;……

财政部长丁进勇,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主任阮德海对国会代表提出的若干问题作了报告和说明。

11月6日星期一,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作的报告;政府关于预防打击犯罪及违法行为的报告;案件执行工作的报告;2017年反腐工作的报告等展开讨论。(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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