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六次会议公报(第八号)

10月30日,国会举行全体会议,听取各部门、行业领导有关对国会关于任期初至第四次会议的专项监督和质询活动的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六次会议公报(第八号) ảnh 1会议场景。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10月30日,国会举行全体会议,听取各部门、行业领导有关对国会关于任期初至第四次会议的专项监督和质询活动的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具体为,政府常务副总理张和平、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阮和平、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黎明智分别作了对国会关于任期初至第四次会议的专项监督和质询活动的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国会秘书长、国会办公厅主任阮幸福作了国会民族委员会和其它各委员会对国会关于任期初至第四次会议的专项监督和质询活动的决议执行情况的审查内容汇总报告。

国会常委会委员、工会常委会民愿委员会主任阮青海作了对选民向国会第六次会议提出的建议意见的解决情况的监督报告。

其后,国会开展质询和答复质询活动。国会代表36人次提出质询;23人次参加有关对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政府副总理武德儋、政府办公厅主任、政府监察总署总检察长、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长、建设部长、公安部长、工贸部长、计划与投资部长、内务部长、文化体育与旅游部张、卫生部长、教育与培训部长、司法部长、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长的质询内容的争论活动。

国会代表提出的质询内容围绕外债管理;税收政策;避免税收损失;解决基建债务;处理由工贸部门管理的带来经济损失的效率低项目;汽车工业发展;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合作社发展;水电工程规划与建设;农村、山区、海岛供电问题;保障性住房发展政策;工业区环境污染等许多重要问题。

越南电视台、越南之声广播电台、越南国会电视频道对质询和答复质询活动进行现场直播。(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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