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九次会议发表二十八号公报

6月25日,越南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越南国会主席阮生雄主持会议。
6月25日,越南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越南国会主席阮生雄主持会议。

25日上午,国会表决通过以下法律草案和决议:

——《海洋岛屿自然资源与环境法》第41条、第76条及其全文;

——《国家预算法》(修正案)第5条、第7条、第75条及其全文;

——关于投资建设龙城国际航空港项目主张的决议;

——《劳动安全卫生法》第2条、第89条及其全文;

——《国会和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法》第4条、第8条、第15条及其全文;

当天下午,国会就《民事法》(修正案)进行讨论。22名代表发表意见,其内容聚焦《民事法》草案的调整范围;《民事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机关对民事权利的保护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重新确定性别权利等问题。

6月26日星期五,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上午,国会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任命。下午,国会表决通过若干决议并举行会议闭幕式。(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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