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有充分足够的法律依据证明对黄沙群岛拥有的主权

“越南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历史证据证明越南对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拥有主权;其中,越南对黄沙的主权至少从17世纪起就根据国际法确立,并由越南历代政府和平、持续、公开地行使。”
越南有充分足够的法律依据证明对黄沙群岛拥有的主权 ảnh 1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恒。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 ——“越南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历史证据证明越南对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拥有主权;其中,越南对黄沙的主权至少从17世纪起就根据国际法确立,并由越南历代政府和平、持续、公开地行使。”

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恒1月20日就越南对中国于1974年侵占黄沙岛一事答记者问时表示如是强调。

 范秋恒表示,越南多次明确阐述,越南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历史证据证明对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拥有主权; 其中,越南对黄沙的主权至少从17世纪起就根据国际法确立,并由历代越南政府和平、持续、公开地行使。

范秋恒强调,在国际关系中任何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的行为,特别是使用武力解决各国间领土主权争端的行为,均与《联合国宪章》的基本原则背道而行,严重违反国际法,这一行为既无法确立任何领土主权,也无法改变黄沙群岛主权属于越南的事实。(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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