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设股份商业银行原董事长范功名腐败一案:原西贡商信商业股份银行副董事长沈啤负有责任 hinh anh 1被告人范功名(左二)。(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胡志明市​——10月1日,越南建设股份商业银行原董事长范功名(Pham Cong Danh)及其腐败案同犯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案件庭审进入询问阶段。审判委员会同意并要求律师运用该案件第一阶段具有法律效力的数据进行辩护。

在庭审中,越南建设股份商业银行原总经理潘城梅表示,审判委员会应对之前被确定为该案件经济损失的6.1万亿越盾(约合2.7亿美元)这一数据进行重新评估。潘城梅表示,上述6.1万亿越盾(约合2.7亿美元)中的4万亿越盾(约合1.8亿美元)用来提高越南建设股份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目前,该笔款项仍归属建设股份商业银行。

审判委员会表示,利用贷款来提高注册资本金是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因此,越南国家银行不同意越南建设股份商业银行利用贷款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此外,据越南国家银行的财政监测报告,在法院对该案件提起公诉时,4万亿越盾(约合1.8亿美元)已不存在。

【越南建设股份商业银行原董事长范功名腐败一案涉数万亿越盾的合同将大白天下】

据调查结果显示,2013-2014年期间,范功名急需用钱,但无法直接从越南建设股份商业银行进行贷款,于是其指使该银行和天青集团员工使用其或别人注册成立的29公司的名义,并凭借伪造的29份虚假材料向西贡商信股份商业银行(Sacombank),先锋银行(TPBank)以及越南投资发展银行(BIDV)骗取贷款。上述贷款均为范功名个人所用,但无法偿还。此外,范功名及其同犯将越南建设股份商业银行的贷款向上述三家银行存款,以便作为其他贷款的质押,但由于无法偿还贷款,上述三家银行强制收回所抵押存款。范功名及其同犯的违规行为导致越南建设银行造成经济损失高达6.1万亿越盾(约合2.7亿美元)。

在庭审中,原西贡商信商业股份银行副董事长沈啤表示,他与范功名已认识四至五年。当范功名提到向西贡商信商业股份银行申请一万亿至两万亿越盾的贷款时,沈啤同意,但前提是要有质押。范功名表示,其已具备贷款条件,所以沈啤指导潘辉康负责办理。其后,潘辉康向其汇报可向范功名提供总额为1.8万亿越盾(约合8.1亿美元)的贷款。2013年4月25日,西贡商信商业股份银行兴道和第八郡分行在沈啤签署批准的情况下向范功名各家公司提供贷款。

审判长表示,按照《信贷组织法》规定,除了拥有贷款质押之外,贷款公司必须拥有贷款融资方案和还款计划。沈啤表示,其尚未对《信贷组织法》进行研究,但指导潘辉康操作。其只在范公名有了贷款质押的条件下批准向他提供贷款,而贷款方式和过程由总经理负责。(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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