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30次会议 聚焦《投资法》一些大问题

8月11 日在河内,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30次会议,对《投资法》(修正案)存在异议的一些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8月11 日在河内,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30次会议,对《投资法》(修正案)存在异议的一些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投资法》(修正案)是颇受国会代表关注的一部重要法律文件,对其进行补充修改的目的是为了营造一个平等竞争、更加便利化和透明度的投资环境,实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提高国家对投资活动的管理能力,不断便利企业的投资活动。

关注偏远地区和特困地区投融资活动,越南 国会民族委员会主任科索福 表示,要着手做好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工作。越南国会副主席汪周刘认为,《投资法》在本着所有公民都有权从事法律法规不禁止的经营活动精神,要明确哪个领域属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范围。法律委员会主任潘忠李认为,《投资法》(修正案)内容与《企业法》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内容息息相关,因此《投资法》禁止经营范围相关规定要合乎《企业法》(修正案)的相关规定,确保内容具有统一性。(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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