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会员国通过保护公海生物多样性协定

联合国193个会员国19号在纽约联合国总部通过了《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国际协定》,又称保护公海生物多样性协定。

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谈判代表团团长邓黄江大使在会议上发表讲话时强调,当前取得的成功充分体现了会议达达成一项旨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文件中的强有力承诺和决心。

保护公海生物多样性协定是实施《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第三份协定,此前有《有关养护和管理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的规定的协定》和《关于执行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一部分的协定》。

保护公海生物多样性协定共有17章,76条,2个附录。自9月20日起,该协定将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开放供签署,并在60个国家签署和批准后正式生效。(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