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市场潜力巨大 越南企业仍深陷原产地规则

越南工商部称,在 新冠疫情对世界经济造成严重影响的背景下,《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EVFTA)的实施对越南和欧盟都具有重要意义。
欧盟市场潜力巨大 越南企业仍深陷原产地规则 ảnh 1附图  图自越通社

越南工商部称,在新冠疫情对世界经济造成严重影响的背景下,《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EVFTA)的实施对越南和欧盟都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欧盟而言,越南是亚太地区第一个与欧盟建立自贸协定关系的发展中国家,也是欧盟与东南亚地区在贸易投资领域的重要桥梁。 对越南而言,欧盟是非常重要的贸易投资伙伴和主要出口市场之一。

从产业规模和结构来看,欧盟目前是越南仅次于美国和中国的第三大出口市场,双方进出口产业结构和商品互补性强。与《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生效前相比,越南对欧盟出口的鞋类、海鲜、相机、摄像机、机器部件、机械和设备等许多主要出口商品都显著增长。

《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实施两年后(2020年8月-2022年7月),越南对欧盟出口总额达近836亿美元,比2016-2019年的年均出口额增加了24%。

然而,许多专家认为,目前越南与欧盟贸易额的增长速度与双方发展贸易合作的前景并不相称。除了疫情的客观影响,许多越南企业在进入欧盟市场和执行《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条款方面也遇到了很多困难。

最大的障碍之一来自原产地规则(Rules of Origin)的采用。该规则在《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的第一议定书中有具体规定,并由越南工贸部通过 2020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第 11/2020号通知(11/2020 / TT-BCT)引导实施。

《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原产地规则建立在欧盟对包括越南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普遍优惠制(GSP)的基础上。允许这些国家在向欧盟出口商品时享受一些特殊的关税优惠。

《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与GSP的最大区别之一是,GSP是欧盟对越南的单边优惠机制,而《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是欧盟与越南的双边优惠机制。

从企业角度来看,为了享受《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的税收优惠,越南出口商需要注意原产地规定。

然而,很多企业在办理原产地证书(C/O)申请时,仍然一头雾水,甚至缺乏转换生产方式以满足欧盟要求的知识和能力。而欧盟市场潜力非常大,其每年商品进口价值高达 2.5 万亿美元。

因此,为了充分利用《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带来的好处,最近工贸部进出口局和ARISE+越南项目(由欧盟资助)配合,为各行业协会和对欧盟有出口活动的企业代表举办了研讨会和培训课程,旨在更新《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中确定货物原产地的标准。并与GSP制度进行对比,就原产地证书EUR.1(C/O表格EUR.1)颁发流程和程序进行讨论。

此外,原产地专家以及工贸部进出口局、电子商务、数字经济局和财政部海关总署等代表还就原产地规则适用过程中面临的阻碍进行了解答,并向企业介绍关于《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实施过程中和GSP到期后(2023年1月1日)的一些注意事项。

ARISE+ 越南项目咨询专家组组长彼得·伯恩哈特(Peter Bernhardt)建议越南各部委、各行业协会和企业要继续评估《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实施的实际情况,共同厘清所面临的困难和阻碍。为进一步完善法律框架、提高标准、加强各部委行业、管理机构与出口商的配合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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