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平顺省——12月8日,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代表团与平顺省人民委员会就落实越南政府总理关于阻止、减少并停止越南渔船和渔民在国外海域进行非法捕鱼活动的第689号/CT-TTg指示和第732号/CĐ-TTg公函举行的工作会议。
平顺省水产分局局长黄光辉表示,近年来该省各级部门、行业和地方一直加大国家关于海洋岛屿安全和主权的主张和法律政策以及地区部分国家关于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及相关规定的教育及宣传工作力度,同时要求船长签署不得进入外国海域进行捕鱼活动的承诺,但是非法捕捞现象仍然发生。
截至目前,平顺省已批准符合在远海捕捞条件的渔船共1575艘;同时禁止71艘出海捕捞,因其非法进入外国海域捕捞和违反有关保护海洋资源的规定。
【巴地头顿省须对违法捕捞行为从重处罚】
平顺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范文南表示,今后该省将坚决制止并对非法捕捞行为进行严厉处理,杜绝违法行为再度发生。此外,加强检查和监督工作,对非法进入外国海域的渔船收回捕捞许可证、渔船登记证书等。
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副部长武文八表示,平顺省应及时对政府的指导文件落到实处,同时指导农业与农村发展厅核查并要求在远海捕捞的渔船安装全球定位系统和巡航控制系统;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让渔民充分了解越南和本地区各国有关海上捕捞活动的法律规定,阻止渔船非法进入外国海域捕捞的情况等。(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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