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Vinashinlines总经理陈文廉及其同犯江金达被判处死刑 hinh anh 1前Vinashinlines及其同犯江金达被判处死刑(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河内市人民法院2月22日下午对涉嫌远洋运输一人有限公司(Vinashinlines)贪污案的四名被告人作出判决。

据此,前Vinashinlines总经理陈文廉(1955年出生)和前销售部代理经理江金达(1980年出生)两名被告人以《贪污罪》被判处死刑,前总会计师陈文羌(1951年出生)以此罪行被判无期徒刑。被告人江文显(江金达之父,1950年出生)以《洗钱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

对于上述四名被告人敲诈勒索的财物(约2600亿多越盾),河内市人民法院宣布将没收并归还原告越南船舶工业集团(Vinashin)。

根据起诉书,从2006年7月至2007年3月期间,陈文廉陆续签署多项合同,购买巴拿马的Vinashin Sumer船(合同额625万美元)、克罗地亚的Vinashin Island船(合同额595万美元)和希腊的Vinashin Phoenix船(合同额2155万美元)。在购买并将这些船只投入运营过程中,陈文廉和其同犯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总共贪污2600亿多越盾(约合1238万美元),其中陈文廉、江金达、陈文羌分别贪污31亿越盾、2550亿越盾和11万美元。(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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