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新德里——1月25日,东盟—印度建立对话伙伴关系25周年纪念峰会在印度首都新德里举行,峰会已发表了《新德里宣言》。
《宣言》共有36点,聚焦政治安全、经济、文化社会、互联互通和缩小发展差距5大领域的合作。
《宣言》再次强调了本着联合国宪章、《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TAC)、《东亚峰会互利关系原则宣言》和2012年12月20日在东盟—印度建立对话伙伴关系20周年纪念峰会上通过的《愿景宣言》各项共同原则、目标、价值和准则的东盟—印度对话关系定向和支持东盟宪章的承诺。
东盟各国领导和印度领导高度评价东盟与印度对话关系25年来在东盟共同体政治安全、经济和文化社会三大支柱上所取得的成果,对《东盟—印度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行动计划》(2016—2020年)执行工作所取得的进展感到满意; 高度评价印度对东盟核心作用的支持和印度对地区和平、安全与繁荣以及东盟为东盟共同建设和融入进程的支持。
《宣言》强调进一步加强东盟—印度传略伙伴关系,为双方带来共同利益;加强政治安全、经济、文化社会和发展等领域的合作;合作展开《东盟—印度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行动计划》(2016—2020年);加强在东盟—印度峰会、东亚峰会、东盟地区论坛等框架的合作。
在政治安全合作方面,双方重申在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安全问题中保持密切合作的承诺,重申了维护和促进地区和平稳定、航行与飞越安全和自由以及海上其他合法活动的重要性;推动本着包括1982年《联合海洋法公约》的国际法,国际民航组织(ICAO)、国际海事组织(IMO)等的相关标准和惯例和平解决各争端;支持全面有效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和盼望尽早达成《东海行为准则》(COC)。
东盟各国和印度一致同意加强合作阻止和管理海上事故、搜救,鼓励研究加强参与海上问题,加强教育、研究、发展和革新等领域的合作;在防止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防止暴力极端主义、防止走私、人口贩卖、毒品贩卖、网络犯罪、海盗等跨国犯罪加强合作。
在经济合作方面,进一步加强东盟与印度经贸合作,充分挖掘并切实提高东盟-印度自由贸易区的运作效益,促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磋商进程;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等国际法,加强合作,维护和可持续开发利用印度洋和太平洋的海洋资源,解决非法捕捞、海洋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根据《东盟-印度航空合作框架》,加强航空领域合作,以促进双方旅游、贸易和互联互通;加强海上货物运输合作,鼓励民营经济参加港口建设、后勤服务、航海服务等领域;推进航空与航海领域合作,早日健全东盟-印度《航空运输协定》(AI-ATA)和《海上货物运输协议》(AI-MTA);加强信息、通信和技术(ICT)领域合作,促进能力建设,改善数字互联互通及ITC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源素质水平;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可持续发展;通过加强农业和能源领域合作维护能源与粮食安全;进一步深化科技领域合作;通过东盟与印度太空合作项目,和平利用及探索太空;鼓励民营企业参加东盟-印度商务理事会,增进双方企业互相交流、对接,早日建立东盟-印度贸易与投资中心。
【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与印度总理莫迪举行会谈 】
在文化、社会方面,促进东盟与印度历史、文化对接,维护与双方关系有关的史遗迹和工程项目;通过《东盟后2015年医疗健康产业发展议程》来支持医疗健康领域合作; 通过促进文化旅游和民间交流来巩固文化互联互通;加强在教育培训、青少年领域合作,成立教育培训机构,发放奖学金等;促进灾害管理和人道主义援助领域合作;支持政府官员及有关部门对话交流,提高妇女素质水平,促进和保护妇女和儿童权利;在环境、气候变化、保护和管理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加强合作。
在互联互通方面,推进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支持早日建成连接印度、缅甸和泰国的高速公路并将该条公路扩建到柬埔寨、老挝和越南。
在缩小发展差距方面,欢迎且高度评价印度在缩小东盟各国发展差距方面所提供的支持。(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