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个国家受益于越南电子签证试行政策

越南政府刚颁发第17/2019/ND-CP号决定,对2017年1月25日颁发的第07/2017/ND-CP 号决定进行补充和更改。
35个国家受益于越南电子签证试行政策 ảnh 1附图。图自互联网

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刚颁发第17/2019/ND-CP号决定,对2017年1月25日颁发的第07/2017/ND-CP 号决定进行补充和更改。

按照07号决定,越南对40个国家公民试点实行电子签证,而按照政府刚颁发的17号决定,35个国家公民将受益于该政策,具体包括:奥地利、冰岛、比利时、葡萄牙、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巴西、卡塔、安道尔、列支敦士登、摩纳哥、克罗地亚、爱沙尼亚、斐济、格鲁吉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马其顿、密克罗尼西亚、墨西哥、摩尔多瓦、黑山、瑙鲁、帕劳、巴布亚新几内亚、马绍尔群岛、所罗门群岛、圣马力诺、塞浦路斯、瑞士、中国(适用香港和澳门护照,不适用于中国的电子护照)、瓦努阿图、西萨摩亚、塞尔维亚、斯洛文尼亚等。

此外,该协定也对电子签指定入境口岸进行补充,新增加的指定入境口岸包括奠边省的西庄(Tây Trang)国际口岸、清化省的诺猫(Na Mèo)国际口岸、广治省拉莱(La Lay)国际口岸以及坚江省杨东(Dương Đông)港口和承天顺化省真云港(Chân Mây)两个海运口岸。

目前,越南电子签指定入境口岸共有16个和海运口岸9个。

17/2019/ND-CP号决定自2019年2月1日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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