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回顾:检查和监督工作有助于加强党内统一意志和行动

落实越共十一大决议和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有关党建工作的决议以制止和消除不少干部、党员政治思想、道德和生活作风衰退现象,巩固对革命理想和目标的坚定性,加强党内统一的意志和行动等要求党检查、监督工作应坚持标本兼治,在“量”和“质”上取得新的进展。

回顾一年多时间落实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决议、越共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党对反腐败、杜绝浪费工作领导的决议、中央政治局的第03号指示以及中央的相关决议和指示等,党的整顿和巩固的工作初步获取了重要的结果。
落实越共十一大决议和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有关党建工作的决议以制止和消除不少干部、党员政治思想、道德和生活作风衰退现象,巩固对革命理想和目标的坚定性,加强党内统一的意志和行动等要求党检查、监督工作应坚持标本兼治,在“量”和“质”上取得新的进展。

回顾一年多时间落实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决议、越共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党对反腐败、杜绝浪费工作领导的决议、中央政治局的第03号指示以及中央的相关决议和指示等,党的整顿和巩固的工作初步获取了重要的结果。这些成果离不开各级党委、党组织特别是各级检查委员会的检查、监督工作所作出的切实、有效的贡献。

落实检查计划,2013年,中央政治局决定成立了18个检查工作组,对中央直属的31个党组织在落实按照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决议和政治局三号指示进行检讨、自我批评和批评后克服不足之处和缺点等工作予以检查。

与此同时,严格按照越共十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检查、监督工作的决议,各级地方、单位的党委已主动集中检查和监督按照 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决议检讨、自我批评和批评后作出结论的问题克服计划和办法的落实以及政治局三号指示的开展。各级检查委员会已组织全面落实党章所规定和党委托付的各项任务;集中检查、监督和处理违反政治思想,组织干部,党、国家、政治社会团体组织最高领导人责任,土地、自然资源和矿产管理和使用,国家财 政、资金管理和使用及基础设施建设,财政、银行,司法活动等领域的党纪的党员和党组织。

加强监督、发现和预防具有政治思想、道德和生活作风衰退表现的干部、党员。落实好党内特别是护法机关党组织的检查、监督 工作中的协调合作机制,旨在确保内容复杂且涉及多级部门、多个领域的案件得到客观、准确、及时、有效处理。协调解决涉及贪污腐败等重大案件及领导干部责任 的突出问题以及引起社会舆论不满的长期投诉、信访等。

中央军委、中央公安党委、河江、老街、莱州、北宁、山罗、富寿、河内、清化、义安、海防、太平、广治、崑嵩、庆和、平顺、平福、芹苴、坚江、金瓯等是开展多项检查、监督活动的地方和单位。

值得注意的是,在反腐败领域上,各级党委和检查委员会总体上逐步克服了偏差的表现、处理“上轻下重”、内部处理等状况。通过检查和监督,各级党委和检查委员会弄清了党组织和党员的优点和缺点,正确评估下级党组织和党员执行任务情况,同时提醒党组织和党员克服缺点和不足并及时处理违纪行为。

2013年,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各级党委、党组织、检查委员会和党支部已积极主动按照党章的第30条和第32条,牢牢把握既定计划,执行检查和监督任务,有助于促进全党及每个地方、单位的政治任务和党建工作的落实。同时预防和制止党组织、干部、党员的缺点和违纪行为发生,成功处理引起社会不满的一些严重贪污腐败案件。

通过检查和监督,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和各级党委、检查委员会已及时就优点、缺点、不足之处及其原因作出结论,指出政策、机制中的漏洞和不足以及党组织、政府机构和干部、党员在执行任务中的责任,及时要求发生缺点的组织和个人纠正、克服,指导国家行政机关修改、补充和颁布相 关政策、机制和法律,旨在有效预防和斗争打击腐败现象。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和各级党委及时指导同级检查委员会开展检查、监督活动。大多数违纪行为均被相关 党组织严正审查和处理。

从实践反映出的经验教训是,应牢牢抓住检查、监督是党的领导职能之一、全部党建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观点。加强党对党 内检查、监督和执行纪律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党组织及检查委员会应从本地方、单位的政治任务和党建工作出发。检查、监督工作开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党的 组织和活动原则,确保公开、民主、客观、慎重和严谨等。各级检查委员会的职能、任务和权限应得到补充和完善,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应得到健全,以满足任务要求。

在2014年及后续阶段里,应集中对继续领导、指导和组织落实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有关党建工作决议,其中以检讨、自我批评和批评后作出结论的问题及新发生的问题克服计划和措施落实工作为核心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本着越共十届五中全会决议及《至2020年党的检查、监督工作战略》精神及时、同步、有效开展检查、监督工作。

各级检查委员会应按照党章规定主动全面落实各项检查、监督工作并将此视为一贯的核心任务。应充分发挥检查委员会在参谋并协助党委领导、指导和组织落实检查、监督工作的作用,旨在提高党的领导力、战斗力,维持党内纪律和团结一致,协助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及各级党委成为领导和团结全党、全民和全军渡过困难和挑战,实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革新事业和牢牢捍卫民族独立的核心。(来源:越南人民报-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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