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在越南第十四届国会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9月13日下午,国会常委会各成员对《环境保护税法》修改补充法案提出意见。
据政府的呈文,越南第十二届国会第八次会议已通过《环境保护税法》,并于2012年1月正式生效。经过五年展开落实,除了所取得的结果,该法已出现若干不足之处,需要得以认真研究并进行修改补充。国会金融和预算委员会各成员对修改补充该法的必要性表示赞同,同时认为,政府呈文的内容和该法律草案仍未真正地确保各既定目标得以实现,政府应继续对该法进行全面地修改。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河内召开]
对于征税对象,政府建议对塑料袋征税(商品的包装和满足善待环境标准的塑料袋除外)。国会金融和预算委员会各成员表示不赞成该内容,同时建议应将聚乙烯的其它塑料产品归于征税对象。
在会议上,越南国会主席阮氏金银要求财政部建议政府对准备好呈文,并递交第十四届国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阮氏金银表示,在当前背景下,政府总理主张为企业化解困难。对塑料袋征税是必要的,但要考虑到人民的生活稳定,企业的经济发展等问题。做好关税政策将有助于推动经济发展,为国家财政预算作出更多贡献。(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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