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对胡志明市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兼胡志明市东西大路和水环境项目管理处处长黄玉士因贿赂罪名成立判处终身监禁。

黄玉士还被人民法院判处滥用职权罪监禁6年并立即生效。

审判会判定被告要交出充公其所从太平洋国际咨询有限公司(PCI)官员接受的贿赂款项,一共26.2 万美元。

黄玉士接受26.2 万美元的贿赂案严重影响了越南国家在国际社会上的形象和影响反贪污贿赂工作。该行为对越南政府争取增加官方发展援助(ODA)战略造成不利影响。被告黄玉士的罪名极为严重,贿赂款项特大。

黄玉士的上述接受贿赂案是其六个接受贿赂案件的其中之一。人民法院建议公安部安全机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继续对黄玉士的 接受贿赂行为进行详细调查并早日进行公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