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光主席举行仪式欢迎捷克总统访越 hinh anh 1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右)与捷克共和国总统米洛什·泽曼。(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应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的邀请,捷克共和国总统米洛什·泽曼(Milos Zeman)与夫人于2017年6月6日至8日对越南进行国事访问。

 

越南与捷克于1950年2月2日建立外交关系,从此以来,捷克共和国一直执行发展与越南各个领域合作关系的政策。

近年来,两国贸易关系呈现出增长之势,但双方合作潜力仍有待挖掘。截至目前,捷克对越投资项目共35个,在对越投资的101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42位,注册资金达9130万美元,主要集中于房地产、啤酒、电力设备、建筑材料等的领域。2012年,捷克公布2012-2020年国家出口战略,其中将越南列入12个优先市场名录。捷克是连续向越南提供官方发展援助的东欧第一个国家,迄今捷克向越南提供的ODA总额约1800万美元。

目前,在捷克生活的越南人共6万名,捷克政府为旅捷越南人合法居留与经营提供便利条件。2013年,捷克将越裔捷克人代表列入少数民族委员会,从而将越裔捷克人族群承认为捷克少数民族之一。

陈大光主席举行仪式欢迎捷克总统访越 hinh anh 2欢迎仪式场景。(图片来源:越通社)

6月7日上午在主席府,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已主持隆重仪式,欢迎米洛什·泽曼总统和夫人访越。欢迎仪式后,两位元首举行了会谈。

陈大光主席举行仪式欢迎捷克总统访越 hinh anh 3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与捷克共和国总统米洛什·泽曼见证《被判刑人员移交协定》签字仪式。(图片来源:越通社)

 

会谈后,陈大光与米洛什·泽曼共同出席两国合作文件的签字仪式,包括:《被判刑人员移交协定》;《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合作协议》等。

其后,陈大光与米洛什·泽曼共同会见记者,通报了会谈结果。

陈大光表示,关于政治外交领域,两国领导一致同意加强各级代表团尤其是高级代表团互访与接触,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经常性磋商,继续密切配合,在联合国、东盟-欧盟合作框架内及亚欧会议等各国际场合上互相支持。

陈大光建议米洛什·泽曼支持和积极推动欧盟尽早签署与越南的自贸协定,尽早承认越南市场经济地位。

关于贸易与投资领域的合作,两位领导一致认为双方需加强配合与合作,为于明年在河内举行的越捷政府间经济合作混合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做好准备。

陈大光表示,两国领导欢迎捷克企业赴越南对能源、环境、辅助工业、基础设施建设、医疗设备和食品加工等捷克具有优势和越南具有需求的领域进行投资,越南将为捷克企业的投资活动创造一切便利条件。

两位领导还一致同意推动在教育培训、科技、文化、旅游、医疗卫生、环境、劳务、国防安全等其他重要领域的合作。

关于国际和地区问题,陈大光表示,两位领导都强调了维护世界安全、和平、促进合作与发展的重要性。

关于东海问题,两位领导一致认为需在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和《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等的基础上以和平方式解决各争端,不动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确保航行与飞越安全和自由和尽早达成“东海行为准则”(COC)。

陈大光代表越南国家和人民向捷克国家和人民已为旅捷越侨社群的生活和工作创造便利条件表示感谢,表示相信旅捷越南人社群将继续发挥好推动两国友好合作关系发展的桥梁作用。

米洛什·泽曼表示,捷克企业十分关注对越投资机会。捷克企业希望与越南伙伴签署具体合作协议,从而开展各项合作活动。

米洛什·泽曼还表示,两位领导已就开通从捷克布拉格直飞越南胡志明市的航线和对赴越旅游的捷克公民实施短期旅游免签等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未来,捷克将在越南胡志明市开设总领事馆。(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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