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德钟河内市人民议会代表资格暂时被终止 hinh anh 1阮德钟河内市人民议会代表资格暂时被终止。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9月3日下午,河内市人民议会表示,河内市人民议会常委会已决定暂时停止阮德钟执行第十五届人民议会(2016-2020年任期)代表职务和终止其人民议会代表资格,利于司法机构进行刑事诉讼流程。

据《地方政府组织法》的第101条,在人民议会代表被起诉时,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暂时停止其人民议会职务和终止其人民议会代表资格。在人民议会代表被判刑,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他人民议会代表资格将被取消。

此前,公安部安全调查局8月28日根据越南2015年《刑法》第337条规定以“窃取国家秘密文件罪”为由对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钟进行起诉,搜查其住所和办公室并暂时拘留4个月。

8月11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停止越共中央委员、河内市市委副书记、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钟的河内市党部、市委常务委员会的活动和停止市委副书记的职务,旨在依法查明阮德钟对一些案件的相关责任。

同一天,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刚签发关于暂时停止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钟的工作职务的第1223号决定。停职期限自签发决定之日起为期90天。

越南公安部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发言人苏恩苏少将表示,经初步调查,阮德钟与3个案件有关。

第一案件是在日强技术服务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河内市计划与投资局和部分有关单位发生的“走私”、“洗钱”、“违反招投标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案件。
第二案件是在河内市发生的“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导致损失浪费”案件。
第三案件是公安部安全调查机关已提起诉讼的“窃取国家机密文件”案件。7月13日,公安部安全调查机关对涉及此案的三名被告人的住所和工作场所进行紧急搜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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