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友寿律师纪念区荣获国家遗迹证书 hinh anh 1附图(图源:越通社)

7月29日,隆安省省委、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祖国阵线在隆安省变沥县变沥镇隆重举行阮友寿律师纪念区落成典礼暨国家遗迹证书授予仪式。

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和平,越共中央委员、越南国会副主席汪周刘等出席。

值纪念阮友寿律师诞辰100周年之际,由隆安省文化体育与旅游厅为投资业主的阮友寿律师纪念区工程于2010年7月动工兴建。纪念区占地面积为1公顷,是一个包括多个项目的建筑综合体。其中,最重要的是纪念馆和陈列室,旨在介绍阮友寿律师身世和革命生涯。

张和平同志在仪式上发表讲话时强调,阮友寿律师是革命道德和人格的好榜样,是胡志明主席的优秀学生。学习阮友寿律师榜样,隆安省政府和人民应继续发挥爱国和革命传统,并很好地落实党代会的既定任务、目标,为该省稳固发展作出贡献。

阮友寿律师出生于1910年7月10日。11岁时赴法国留学,11年后获得法律学士学位的阮友寿回国从事律师职业。他曾经担任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越南国家副主席、代理国家主席、国会主席、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等职务。(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