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适用对象包括入境越南从事短期工作的投资商、专家、熟练劳动者、企业管理者及亲人和根据每个国家所达成共识的对象;在工作过程中与专家和因外交和公务目的入境人员的接触者。

尽管上述对象不需要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但他们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保障他们安全和在工作过程中防止交叉传染,同时不会造成社区传播。

各专家和因外交和公务目的入境人员必须拥有国际医疗保险。专家必须在预定工作时间前1天入境越南,以执行医学观察的相关规定。他们的居留地区必须遵守越南卫生部此前所颁布关于集中隔离的决定。

在入境越南前3-5天,必须使用实时PCR技术对上述专家进行新冠肺炎病毒的检测,并呈现阴性结果。入境时,他们必须交出新冠肺炎病毒检测呈阴性结果的证书。

上述对象一旦出现发烧、咳嗽、喉咙痛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向当地管理机关和卫生机关通知。(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