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200名代表出席关于海牙仲裁法庭所作的裁决相关法律问题的国际研讨会 hinh anh 1介绍该国际研讨会的新闻发布会全景。(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胡志明市法律大学和越南律师协会将于7月23日在胡志明市联合举行题为“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成立的仲裁法庭所作的裁决相关法律问题”的国际研讨会。

预计,此次研讨会将吸引200多名代表以及来自俄罗斯、日本、菲律宾、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越南等国家各所大学、研究中心和研究院从事政治、国际法和国际海洋法等领域的20位著名演讲者与会。

之前,在22日举行关于该研讨会的记者会上资委会透露,此次研讨会将分成三场讨论会,其中将围绕着“依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通过仲裁解决争端”,“依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成立的仲裁法庭解决争端的仲裁程序”以及“菲律宾东海仲裁案对地区与世界各国所带来的影响和冲击”三大主题展开讨论。

胡志明市法律大学校长、此次研讨会组委会会长梅红葵博士表示,研讨会的文章和发言将集中于依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解决争端,特别是依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成立的仲裁法庭解决争端仲裁程序的系列措施。

梅红葵同时表示,胡志明市法律大学和越南律师协会在研讨会上将公布成立海洋法研究和培训中心,其目的在于成为经常连续研究关于国际海洋法和国家海洋法等问题的中心。

2016年7月12日,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海平在回答记者关于海牙国际仲裁法庭当天对菲律宾东海仲裁案作出最终裁决,越南对此有何反应的提问时已指出:

“越南对国际仲裁法庭作出最终判决表示欢迎。越南将就裁决的内容发表声明。

越南再一次强调越南外交部在2014年12月5日所向海牙国际仲裁法庭递交的声明中已充分体现越南对该仲裁案的一贯立场。在此精神上,越南大力支持本着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各项规定,以包括外交和法律手段在内的和平方式来解决东海争端,不动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维护地区和平与安全以及东海航行与飞越安全和自由,尊重各海域和大海上的法律原则。

值此机会,越南继续强调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拥有不可争议的主权,对被确定符合于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内水和领海的主权,对越南大陆架、专属经济区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以及越南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上各地理结构有关的合法权利和利益。”(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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